据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 国务院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2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报告明确,将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动完善转移支付法律制度。
报告介绍,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无偿拨付的资金,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主要用于解决地区财政不平衡问题,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政府实现调控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28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上述报告时介绍,随着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完善,转移支付的政策效能持续释放,为推动地区间财力均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保障国家重大政策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
针对如何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报告指出,将推动完善转移支付法律制度,建立健全转移支付分类管理机制,改进转移支付预算编制,加强转移支付分配使用和绩效管理,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改革。
在推动完善转移支付法律制度方面,刘昆介绍,将推动修改预算法,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单独作为一类管理,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上升为法律,为深化转移支付改革提供法律支撑。适时研究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条例等配套法规,对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分类体系、设立程序、分配管理、退出机制等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针对转移支付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预算编制、执行和资金使用、管理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