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曾振求、通讯员蔡祖峰)近日从咸宁市政府新闻办获悉,目前,该市已完成232家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对接,实现对接100%的阶段性目标。截至7月末,民营企业贷款当年实现新增60.28亿元,完成年度新增目标82亿元的73% ;民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贷款同比增速达到21.5%,高于各项贷款增速6.6个百分点。
今年7月,为切实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全面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分行等八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咸宁市贯彻进一步改善全省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十条措施实施方案》。通过《十条措施》的实施,对全市有融资困难的民营企业,特别是市工商联入库的重点民营企业,银行对接金融服务做到“三个100%”,即对接率100%、企业融资需求尽调率100%、尽调后符合条件的有效融资需求授信率100%。
该市推广随借随还、循环贷款模式,截至7月底,今年已累计发放民营企业中长期贷款150亿元以上,累计发放民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贷款总量增长20%以上。同时,在银行账户业务运营和支付服务等方面减免5000万元,惠及民营小微企业10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