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荆州市监利法院坚持探索诉源、执源治理新路径,将诉前调解机制引入执行程序,在已建成的执行一站式事务中心挂牌成立“执前和解中心”,对执行案件开展前置督促履行、执行和解、案件分流工作,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首先精选专业人员担任和解员,创新“法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的“1+1+1”执前和解工作模式,打造业务素质过硬、服务意识优良的执前和解团队。其次在和解案件选取、和解团队配置、和解转执行程序上按照执行难易程度进行评级,实现简案快和、繁案速立、难案强执的执行案件分流办理。最后在案件审理阶段,通过教育指引、释法说理、分析利弊、预告后果等方式,促进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将执行通知前置嵌入判决书尾部,积极开展判后跟踪回访“以督促履”。
自执前和解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执前和”案件110余件,经督促履行完毕、达成和解40余件,和解成功率36%。
(王晨阳 杨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