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汪洋 通讯员 梅正良 但唐静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是国家为保护弱势群体制定的“预付制度”,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赤壁最近办理的一桩案件,促使该项制度在当地落地。日前,赤壁市委政法委、赤壁市人民法院、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和赤壁市人社局出台《关于落实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推进平安赤壁建设的实施意见》,就工伤保险先行支付认定条件、启动程序、资金追偿等作出规定,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在保证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的同时,确保国有资金安全。
这要从7年前说起——
2016年12月,赤壁市民李某在当地一家火锅店打扫卫生时,突然晕倒导致头部摔伤,经紧急送医,不幸去世。
2017年5月,李某家属向赤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火锅店赔偿损失。同年11月,赤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为,李某与该火锅店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家属赔偿请求属劳动争议,应先进行劳动争议仲裁。
2018年7月,家属向赤壁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同年10月,赤壁市人社局认定李某为工伤。
但由于种种原因,李某工伤待遇多年未获落实。今年3月,其家属向赤壁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检察机关受理此案后,经调阅审判卷宗、仲裁卷宗,询问案件承办人,走访李某家属等人,查明:李某在火锅店工作时,该火锅店未给他缴纳社会保险。李某受伤去世后,家属多次尝试与火锅店法人协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对方避而不见。
同时还查明:李某父母均为87岁高龄老人。李某受伤治疗期间,两位老人垫付医疗费用9万余元。李某不幸去世后,两位老人垫付其安葬费用。如今他们年事已高,只希望儿子的事有个明确说法。
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李某家属主张的工伤待遇未获得实际支付,系诸多原因造成。鉴于家属申请具有正当性,办案团队通过类案检索、走访专家等,提出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的思路。
今年4月,赤壁市委政法委组织赤壁市人民法院、赤壁市人民检察院、赤壁市人社局召开联席会议。经讨论认为,由赤壁市人社局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符合先行支付条件。为了解除人社局后顾之忧,联席会议还对先行支付认定条件、后期追偿等进行探讨。
6月16日,赤壁市人社局先行支付李某工伤保险待遇。两位八旬老人面对迟到的工伤保险待遇,老泪纵横。
为推进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落实,赤壁市人民检察院主持召开听证会,围绕先行支付可行性、必要性展开听证。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听证员均认为,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于法有据;人社部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也是可行的,风险可控。
赤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珈表示,通过办理该案,促使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在赤壁落地,并推动建立相关联系机制,不仅为李某家属获取工伤保险待遇疏通堵点,也为更多工伤职工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生活保障打通最后一公里。愿多方共同推进该项“预付制度”落实和推广,为工伤职工送去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