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大冶法院构建“共享法庭”纠纷化解新模式,积极联合部门、商会、金融机构、矛盾调解中心力量,采取“站点+法院”的新模式有效减轻当事人时间、经济成本。
2021年起,大冶某铝业公司与陈某订立销售合同并签订相关协议,后因给付问题出现纠纷,故而成讼。后案件流转至大冶湖高新区商事纠纷“共享法庭”开展调解,通过开创性地引入行政主管部门、区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局等部门介入,成功找准双方认定质量标准不一致这个矛盾点,对当事人进行针对性调解,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截至目前,大冶法院已联合成立18家“共享法庭”,覆盖大冶湖高新区、各乡镇街办、行业商会、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实现全覆盖与创特色的有机统一。
(陆青 王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