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10日

上半年受理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535件,办理涉流域公益诉讼检察案件2114件——

检察蓝助力守牢“四大安全底线”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段军霞 实习生 雷曦

今年初,省检察院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系列部署要求,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

8月7日至8日,全省检察长研讨班在省检察官学院举行。在此期间,省检察院通报了该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将专项工作纳入对市州分院考评

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省检察院负责人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动员部署,要求“四大检察”协同履职、共同发力、务求实效。各级检察院均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上下一体、协调联动的组织领导体系。

多方走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省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方式方法、注意事项。

充分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将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纳入对市州分院的考评,围绕服务大局的着力点、法律监督的关键点、人民群众的关注点,科学制定专项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着力提升专项工作质效。

半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受理污染环境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535件,其中审查逮捕390件579人、批捕93件149人,审查起诉1056件1540人、起诉399件613人。

办理涉流域民事检察案件26件、办结22件,制发的6件检察建议和10件支持起诉意见均被法院采纳。办理涉流域行政检察案件217件,提出检察建议201件、已采纳176件。对于办案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注重开展类案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全省办理涉流域公益诉讼检察案件211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磋商1573件、提起诉讼65件。

办理一批有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

强化协作联动,凝聚治理合力。

半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有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宜城市检察院在河道巡查中发现两处非法围堤后,及时召集行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实地查看并就整改事项进行磋商,促使5000米非法围堤2日内拆除。

守牢水安全。全省检察机关聚焦水利设施保护、防洪安全等水安全领域问题,依法惩治破坏水利设施、侵占河道水库、建设妨碍行洪的构筑物等违法行为。

罗田县检察院以“我管”促“都管”,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凝聚多方合力,共同筑牢群众饮水安全防线。

保障水环境安全。聚焦河湖水质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水环境安全领域问题,依法惩治城镇污水直排、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

仙桃市检察院根据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移送的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问题线索,依法对涉案乡镇立案,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多次召开耕地保护磋商会议,加上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对违法利用耕地种植草皮的行为及时进行整改。

确保粮食安全。聚焦耕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粮食安全领域问题,依法惩治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生产销售假种子等违法行为。

黄石市检察院针对全市未编制湿地保护规划、未制定一般湿地名录问题,通过预防性公益诉讼诉前监督程序,组织市县两级检察院对相关职能部门立案监督,推动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解决机制缺失问题,促进湿地保护源头治理。

维护生态安全。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保护等生态安全领域问题,依法惩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毁坏林地、破坏自然保护区等违法行为,夯实绿色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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