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相对不起诉案件听证实质化工作指引(试行)》,对相对不起诉案件听证的案件适用范围、听证人员确定标准、听证程序启动流程、听证会组织实施和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严格落实“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不断推动检察听证常态化、规范化、实质化。
该试行工作指引明确,对于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有必要释法说理、释明办案情况的;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综合治理的;其他通过当面听取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人员意见,更有利于案件依法妥善处理的5类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案件,以及故意伤害(轻伤)等10类常见拟相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根据该试行工作指引,对于社会影响较大、法治宣传教育意义较强的案件,经检察长批准,可邀请新闻媒体、相关单位代表旁听。”竹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井家坤说。
(郑旭宴 李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