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剑军、通讯员陈莎、余舟)截至7月底,京山市今年以来累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3件,其中调解结案占比48%,调解结案率居全省前列。
近年来,京山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纠纷主渠道作用,强化多元联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责任链,加强案前对领导干部及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案中市长挂帅和相关责任部门、镇、村三级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案后综合评价,构建“一链三环”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将调解融入行政复议全过程,实现案结事了。此机制被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列为2023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示范创建项目。
近日,市民章某向市司法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某街道办作出的违法建设限期拆除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组织专家咨询委员研讨论证后认为:本案涉案房屋已纳入征收范围,行政机关应依法定程序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认定并给予相应补偿,不可以拆违代替拆迁。经多次调解,街道办事处最终撤销违法建设限期拆除决定,章某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京山将行政争议、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政绩考核。连续3年,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同时,坚持源头预防与前端治理相结合,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提升行政争议纠纷实质性化解质效。
针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案件骤增实际,该市在15个基层司法所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集行政复议咨询、收案、调解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点,打造“厂(家)门口的维权站”,让市场主体和普通百姓群众“申请在厂(家)门口提交,争议在厂(家)门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