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财政部及原银保监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改制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各办事处机构名称统一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简称“中国信达XX分公司”。据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名称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与武汉博思远达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偿付义务人的债权、担保权利及全部其他权益依法转让给武汉博思远达商贸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偿付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偿付义务人的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武汉博思远达商贸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分立、合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转让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受让方/买受人:武汉博思远达商贸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