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7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批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