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黄璐、通讯员郭子华、王珊、张红玲)“感谢公安、税务等部门,在企业生存发展最为困难之际,予以包容和信任,让企业又活下来了。”7月18日,红安一家居公司负责人李某,对红安县公安局“柔性执法”感激不已。目前,该公司缴清了欠税款,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今年3月,红安县公安局收到县税务局下发的案件线索:红安某家居有限公司未申报缴纳税费,共计250万余元。红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随即对案件进行初查,经查该公司实际经营人李某夫妇共经营3家家居公司,于2013年落户红安,累计投资1亿余元。该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经税务部门催缴后仍未整改。
调查过程中,李某对未申报纳税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法律、税收政策宣传后,李某足额缴清了各项税费和滞纳金。民警了解到,涉案公司属于技术产业创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阶段,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面临困难,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若按一般程序对李某进行处理,其拥有的3家公司可能难以为继,面临倒闭。
经侦大队从保护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特邀请县检察院和公安局法制大队进行沟通讨论,同时向黄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汇报,综合认定:李某在公安机关初查期间及时补缴所欠税款和滞纳金,未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可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由税务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相关单位帮我争取不予刑事立案,免于牢狱之灾,今后我一定要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李某说。
黄冈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公安机关始终坚持慎重使用“查冻扣”等强制性措施,通过提醒、责令改正等手段,引导企业自觉守法,避免“办理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