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荣卓 唐璐
要实现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是必经之路。
乡村振兴战略的阶段性目标寓于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之中。我国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按照我国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总的战略安排是分两步走: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施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和关键环节。
乡村振兴的战略安排、目标任务与分阶段实现共同富裕的“两步走”战略具有相同的路径、原则、使命与任务。首先,以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旨在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缩小城乡、区域、群体发展与收入差距,以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带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增进广大农民的权益和福祉。其次,实施乡村振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推动共同富裕,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共同寓于一个统一目标之中,且在历史发展阶段的进程中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共同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进程。
推进城乡居民共同富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指引与行动指南。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其中的重要一条是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要求也包含实现乡村“生活富裕”、缩小城乡差距、贫富差距。实现乡村共同富裕充分体现出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由于城乡二元结构长期不平衡,农村依然存在不少低收入人口,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难点在农村、重点在农村,最具有发展潜力的人群也在农村。
在共同富裕目标下推进乡村振兴,更具有全局性、长期性、目标性。第一,以乡村振兴的典型示范为依托实现乡村高质量发展。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有助于聚集各资源要素流入,构建起多元主体投入、资源高效利用的产业示范区,带动示范区周边乡镇经济快速发展,弥合不同区域间建设差距过大,投入成本较高等问题,通过探索建设县、乡、村不同等级特色示范点,形成具有乡村发展代表性、能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振兴经验模式,激活基层力量,赋能乡村振兴。第二,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动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加快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和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第三,激活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意识”。农民是乡村振兴的直接参与者和受益者。要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带动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行动主体作用,整合村庄各类资源,通过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致富。
以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路径与历史选择。纵观百余年党史,从解决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实现“耕者有其田”、推进社会主义工业化、实现改革开放、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体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迈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不能只是少数人富裕,而是要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国式现代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分配差距,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矢志不渝为全体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人民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主体,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稳步迈进作为着眼点,全力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共同富裕是乡村振兴的终极目标,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历史过程。以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共同富裕,既是遵循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必然之举,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乡村振兴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举全党全社会之力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充分体现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方向。(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