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黄磊 通讯员 郭育军 龚勋 实习生 杨可洵
近日,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发布全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细分流域“破圈”治水 河湖长履职“水边走”向“陆上巡”——武汉市深入推进流域河湖长制的探索实践》案例入选。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6年来,武汉市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实现全市河流、港渠、湖泊、陆域全覆盖。2017年,武汉全市劣Ⅴ类湖泊数量为52个,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保持为零,水环境治理初见成效。
“破圈”行政区划、水陆域界
以往,河湖治理往往受限于部门分治、地域分治、见水治水的传统方式,造成责任不清、管理“真空”等问题。武汉市以河湖自然分布、汇水范围为单元,将一个流域(可能含有多个河流和湖泊)视作一个整体,打破行政区划、水陆域分界,变单个河湖治理为流域综合治理。
2021年,武汉市发布实施市总河湖长1号令,在全国率先试行流域河湖长制,将全市划分为17个流域,设立5051名河湖长。
武汉市总河湖长1号令还创新推行陆域河湖长,为不临水的街道、社区补齐了河湖长。全市1000多名“看不见河湖的河湖长”守水有责,将污染拦截在陆域。
东湖高新区关东街道曙光夜市,街道、社区级河湖长推进面源污染整治,为夜市商街新建设了隔油池、实施网管改造,实现水环境源头管控。武汉市江岸区后湖街道将17个社区划分为6个陆域巡查网格,并为每个网格配备1名巡查员,严防餐饮店污水乱泼、垃圾乱倒,保护“看不见”的黄孝河。
武汉市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水陆域,各级河湖长发挥作用、履职尽责,河湖长制工作迸发出新的动能与活力。
“破圈”城市边界、部门壁垒
武汉市坚持流域统筹,推动跨市联动,让河湖治理更具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2022年11月9日,武汉、鄂州、黄石、黄冈四市签订《武鄂黄黄(武汉城市圈核心区)河湖长制一体化发展工作方案》,共同推进跨市河湖治理和管护。
2022年,通顺河仙桃来水及武汉经开区河段水质均达到Ⅲ类,上游仙桃来水水质优于目标要求,武汉市向仙桃市支付了300万元生态补偿金。目前,武汉市已与孝感、仙桃等城市签订府澴河、通顺河等多个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共推流域水生态环境改善和水环境质量提升。
武汉市还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协同治水制度,形成河湖长制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2022年以来,武汉市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涉河湖涉水治理公益诉讼案件58件,推动拆除湖泊保护区内违建建筑2万余平方米,恢复湖泊保护区面积约2.25万平方米,有效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
“破圈”参与主体、人群范围
河湖治理仅靠各级河湖长、官方力量还远远不够,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流域治理共同体”,才能推动实现由“河湖长制”到“河湖长治”。
在东湖边,有华侨城的小学生们;在莲花湖边,有23中学的同学们;在汤逊湖边,有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大学生们;在南湖边,有一群“银发护湖队”……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加入河湖长集体。
2023年,武汉还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陆域民间河湖长。受聘的陆域民间河湖长,服务范围为流域内不临水区域,触角逐步从岸边向岸上延伸。
截至目前,武汉共有764名民间河湖长,59支河湖保护志愿团队及6000余名志愿者,河湖长制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