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毅、通讯员丁俊)“业主不交物业费,我们难以运营。”“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我凭啥交物业费?”——以往,这种涉物业服务纠纷的官司数量多,涉案人多,诉讼费时费力,不仅当事人困扰,基层法院法官也直呼“吃不消”。
今年4月,罗田县法院创新设立商事纠纷“共享法庭”,汇聚多方力量,共同调解涉物业服务或企业合同等商事纠纷,实现快调快处,让企业群众受益。
“共享法庭”由县法院联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商联、市监局等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成,各联合单位派出有调解经验人员担任“庭务主任”,与法院的商事法官、法官助理一起审理,根据案件性质,随时在线下或线上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商事司法服务。
今年5月,凤城大厦小区某物业公司因物业费纠纷起诉业主方某、周某、郑某等20余人。罗田县法院受案后,联合县房管局组成“共享法庭”,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专业优势,共同商讨处理方案。仅用时一周,物业公司与涉诉业主全部达成和解。以此为范例,此后十几起物业纠纷案件均得以顺利调解或撤诉处理。
据了解,截至6月底,罗田县法院已联合设立“共享法庭”4个,服务范围覆盖全县87家规上企业、288家重点企业、1133家小微企业,以及486个住宅小区。共调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69件,成功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