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袁超一、通讯员蒋昊)从7月13日举行的“咸宁市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推进会暨首届‘桂乡论坛’”上获悉,咸宁法院3年审结破产案件33件,盘活资产60余亿元。
3年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推动建立和深化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打造“府院银企”联动平台,着力在破产重整、资产处置、重整融资和破产案件科技化平台的打造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协同联动,进而通过破产程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企业破产援助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推动设立1700万元破产费用专项基金,着力解决破产案件启动经费申请难、审计程序繁琐等问题;与市税务局联合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立税收共治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构建破产案件税收共治格局。
聚焦“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改革,咸宁中院创新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机制,全面缩短破产案件办理时间。咸宁中院3个月审结嘉业置业公司清算案,崇阳法院90天审结大世界商贸公司破产案。咸宁中院上线全国首个“府院联动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线上召开债权人会议30余次,参会人数3500余人,实现债权人足不出户参与破产案件全过程,获评2021年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创新力”卓越奖。
同时,咸宁中院坚持“一案一策”“多重整挽救,少破产清算”原则,通过采取创新债务调整方式、引入战略投资伙伴、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等措施,助力8家房地产企业重整再生。
咸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锋介绍,该市两级法院3年审结破产案件33件,盘活资产60.03亿元,安置职工1400余人。在2022年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考核中,咸宁中院“破产法律框架质量指数”取得满分100分的好成绩,居全省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