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今年以来,武汉市汉阳区法院积极主动融入城市肌理,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探索构建覆盖三大诉讼加执行的“3+1”多元解纷新机制,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诉前,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据统计,诉前成功化解纠纷3540件,同比增长16.19%;新收民商事案件数同比下降20.9%。
从审判到执行
——诉前多元解纷扩点拓面
“没想到不用申请执行,这么快就收到了被告的还款”,近日,如约收到第一笔款项的黄某向调解法官反馈了案件进展。
3月28日,黄某与鲁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在汉阳区法院驻区矛调中心法官工作室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汉阳法院随即启动“预执行提醒告知”程序,向该案被告人鲁某送达《民事调解书》的同时附带送达《预执行提醒告知书》,向其释明逾期履行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法律震慑提高其主动履行的自觉性。这是汉阳区法院将诉前调解成果“向后延伸”助力胜诉权益兑现的生动案例。
为加强对诉前调解成功案件的督促履行,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今年以来,汉阳区法院持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全力兑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将司法活动对被执行人造成的影响尽可能降到最低。3月起,汉阳区法院在执行中广泛运用预执行、预罚款、预拘留、拒执罪预告、预失信的“五预”举措,推动多元调解领域从审判到执行领域,形成“3+1”多元解纷新机制。
由“事后诉”转向“事前防”
——能动司法把关源头治未病
“感谢你们的司法建议,让临街高楼阳台启动大范围体检,有隐患的窗户进行了维修和更换。”某小区居民向上门回访的汉阳区法院连连致谢。
2022年7月,小区楼栋门口停放的一车辆,被高楼脱落的玻璃碎片砸中受损,引发一起损害责任纠纷。汉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龙梅受理案件后调查发现,该小区阳台玻璃系在居民楼外立面整治项目中,由某建设公司承包安装,涉及200多户居民。在促成该案调解撤诉的同时,承办法官坚持能动司法,向建设公司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其快速完成200余户玻璃的风险排查,并更换修理11处问题玻璃,有效避免风险再次发生。
汉阳区法院坚持定期梳理苗头性、倾向性现象,通过发出司法建议、法官提示,邀请观摩庭审、座谈研判,开展法治夜校、以案释法等方式,厚植无讼法治土壤,推动纠纷由“事后诉”转向“事前防”。
积蓄调解正能量
——外联内引打造共同体
“真想不到,这么容易就达成和解了。”网约车车主王某与汽车租赁公司,因汽车租赁事宜产生纠纷诉至法院。汉阳区法院委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汉阳区调解工作站开展诉前调解,快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2月份,湖北高院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签订《关于建立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合作备忘录》后,汉阳区法院迅速行动,与中小企业协会调解工作站完成线上“总对总”对接,将工作站引入区矛调中心,并邀请工作站调解员驻院开展调解,进一步拓宽纠纷化解渠道。
夯基垒台,积厚成势。近年来,汉阳区法院坚持以“外联内引”凝聚各方资源力量,打造多元解纷共同体。主动“走出去”,推动建成全市首家区级矛调中心,在中心设“法官工作室”,常驻开展指导调解、诉调对接等工作;与省银保调中心互设“调解工作室”,在省建筑劳务协会、市金属材料流通协会设“诉调服务站”。积极“请进来”,在院诉服中心设在线调解、工会调解等工作室,并邀请10名特邀调解员驻院调解,实现各类解纷资源一站汇聚、优势互补。今年以来,诉前调解成功率57.15%。
直通车开到家门口
——激活社会治理神经末梢
“感谢法院搭建的调解沟通直通车,让我们在家门口就把纠纷顺利解决了。”某物业公司向法官竖起了大拇指。
某物业公司欲起诉20名欠费业主,“阳法驿站”收到矛盾线索后,立即上门联合社区网格员开展调解,通过邀请区房管局释法、提醒物业公司有针对性整改服务问题,就地促成和解,得到双方一致好评。这是汉阳区法院将纠纷化解触角向基层社会治理延伸的一个缩影。
汉阳区法院主动下沉司法资源,先后在社区“阳小驿”开设“阳法驿站”,直通车服务开进龙头企业和优势产业集群聚集的龙阳街,在建桥街设“助企联络站”。在站点,法官“定期进驻+接单上门”服务模式,通过联合基层调解员、网格员开展纠纷化解、执行和解,仅今年就地化解纠纷130余起。(李琦 涂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