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25日

“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全面开展

民营经济是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全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省经信厅、省工商联联合组织开展湖北省“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

做到“三个100%”

根据活动方案,将对全省有融资困难的民营企业,特别是省工商联入库的重点民营企业,银行对接金融服务做到“三个100%”,即对接率100%、企业融资需求尽调率100%、尽调后符合条件的有效融资需求授信率100%。到2023年底,全省民营企业信用贷款占比较上年末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省工商联入库的重点民营企业对金融服务的满意度达80%以上。

设立“民企金融专班”

为保障活动有力开展,设立湖北省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专班(以下简称“民企金融专班”)。成员由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省经信厅、省工商联和省级银行机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和各省级银行抽调人员常驻办公。

各市州比照成立“民企金融专班”。民企金融专班职责:统计、监测、通报全省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相关情况;跟踪督办和调查回访;组织启动相关协调机制解决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等。

确立银企对接“七项流程”

各省级银行将省工商联入库的重点民营企业(近6000家)相关融资数据,按“重点企业平台”数据报送要求报送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按“一企一行”对接金融服务的原则,有贷款记录的,以最大贷款银行为主要对接银行、其他有贷款银行为辅;无贷款记录的,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对接银行(简称“牵头行”)。各省级银行按以下要求和流程组织全省分支机构持续对接企业开展金融服务。


1. 明确企业对接责任分支机构、负责人、客户经理。

2. 按照指南积极开展对接,提高对接的统一性和有效性。

3. 提供包括融资服务、结算和零售业务、外汇业务等全方位金融服务。

4. 对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认真开展尽职调查。对暂时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积极开展企业信用培植。

5. 对企业符合条件的有效融资需求要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做到100%授信,应贷尽贷、可贷快贷。

6. 对接金融服务完成后,引导企业通过“楚天贷款码”,对对接银行金融服务满意度进行评价。

7.加强回访督办,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责任分支机构和责任人自查和整改。

开通“金融服务热线”

各省级银行要设立开通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热线”,确保专线畅通,实行专人接听,专人讲解、专人反馈。各省级银行“金融服务热线”号码要及时向民企金融专班报备,并统一对外发布。各省级银行要统一服务指南、流程和标准,要保持“金融服务热线”畅通,对“热线”反映的问题做到“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各市州“民企金融专班”应设立开通“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投诉热线”,专门接听民营企业对金融服务不满意情况投诉,单独建立投诉情况登记台账。对企业投诉的或商业银行难以解决的民营企业相关融资问题,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州“民企金融专班”启动“企业+企业主管部门+银行+金融管理部门”四方会商机制协调解决,对市州四方会商机制仍然不能解决的上报省“民企金融专班”处理。

建立监测考核制度

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对接情况,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将作为省级银行机构信贷政策导向评估、综合评价或央行评级的重要内容;作为对人民银行各市州中支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省级银行对入库的重点民营企业分解名单的相关融资数据、牵头行金融服务对接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人民银行武汉分行“重点企业平台”,民企金融专班依据“重点企业平台”定期监测考核各省级银行对接金融服务完成情况。

定期按省级银行和按市州通报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相关情况,通报指标包括:牵头行企业对接率、融资需求尽调率、尽调后符合条件的有效融资需求授信率、企业评价“不满意”率,民营企业贷款增速及信用贷款占比、新增民营企业贷款户数、企业对各银行投诉次数等。

企业扫描“楚天贷款码”对金融服务进行评价

银行对接企业金融服务完成后,企业扫描“楚天贷款码”,从流程简化程度、融资成本、融资渠道多样化、融资产品丰富度、金融服务水平等五个方面,对银行金融服务进行评价。民企金融专班通过“楚天贷款码”系统监测企业对银行金融服务评价满意度,对评价不满意的企业督促银行建立“一企一策”金融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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