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为13名讨薪无果的农民工发放救助金3万元,解决了他们生活困难问题。
据悉,2021年吴师傅等13人受黄某某聘用,在洪湖市某水产公司工地务工,工期结束后,黄某某拖欠吴师傅等13人工资共计16万余元。后吴师傅等13人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在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后,黄某某仍未支付工资,并已逃逸。洪湖市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查,吴师傅等13人大多数靠本地打零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该检察院控申部门立即行动,将吴师傅等13人纳入司法救助范畴,经走访核实,迅速作出救助决定。现吴师傅等5人已分别领取到了2000至3000元不等司法救助金,其他农民工正在陆续发放中。该院负责人表示,此项活动旨在通过司法救助金纾困解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向登秋 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