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20日

正确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

董慧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

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是各国在推进现代化进程中需要处理好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出活力和秩序有机统一。”中国式现代化应当实现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在兼收并蓄、开拓创新中,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呈现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的景象。

活力与秩序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辩证统一体,健康、良好的社会秩序是社会焕发活力的前提和保障,社会活力的奔涌则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秩序的提升。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第一,要实现党的领导与人民主体力量有机统一。在党的领导下运用好唯物辩证法,既要坚持以党的坚强领导维护治理秩序,确保社会和谐有序,又要调动人民在治理实践中的主观能动性;第二,要实现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既要以改革创新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要把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健全国家安全体系,依靠安全稳定的发展秩序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平稳有序运行;第三,要实现文明繁荣多样与文明的对话包容。人类文明多样性是世界的基本特征、人类进步的源泉和活力的象征。对话包容则基于共同的价值观念与价值秩序。让人类创造的各种文明交相辉映、相互启迪,才能推动不同文明走向共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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