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湖市妇联收到当事人谢某某遭受家庭暴力寻求帮助的申请,随即将该线索移送市检察机关处理,提出了请求支持其申请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支持起诉申请,当即检察部门联合妇联、法院及所辖派出所、社区将其圆满处理到位。
洪湖检察院审查认为:谢某某遭受家庭暴力的事实清楚,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诉讼请求合法合理。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对谢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及时将其起诉书送达洪湖法院,同时做好与承办法官沟通工作。经多方努力配合、在24小时内,洪湖法院作出了对谢某某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及时送达所到之处。据悉,该裁定属洪湖法院本年度作出的首份涉家庭暴力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张婵 姜紫薇 刘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