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祝华、通讯员张琪、陈紫薇)“以前听说‘打官司’耗时又费钱,如今完全颠覆我的认知,既快又不花钱。”6月5日,沙洋县后港镇村民乔军讲起自己的一起民事诉讼案时,对沙洋县人民法院减(免)费增效举措赞不绝口。
为优化营商环境,沙洋县法院今年推出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立案收费改革。改革的核心是在法定应免尽免、应缓尽缓的前提下,适用简易程序立案时,减半预收诉讼费,裁判生效后依法收取最终诉讼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立案时,不预收诉讼费,裁判生效后由败诉方承担10元诉讼费,撤诉、调解不收费。
小额诉讼程序是法院审理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额给付民事案件时所使用的最为简化的,实行一审终审的诉讼程序。案件标的额在全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0%以下的,法院可以主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5月10日,后港镇村民乔军就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向该院提起诉讼,因案件标的额为1.2万元。该院后港法庭征得当事双方同意后,依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立案,通过线上组织当事双方调解并达成和解协议。根据改革规定,当事双方不用出一分钱诉讼费。当事双方节约诉讼成本300元。
此项改革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48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立案599件,减免诉讼费123.8万元,缓交诉讼费1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