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中
6月9日,南京市民刘女士购物155元,她有200元现金,于是就问店员可否用现金支付。虽然没有被拒绝,但因为要找零45元,店里没有充足的找零金额,于是店员从别的地方换来了45个硬币,“45个硬币一捆一捆地用纸包着,沉甸甸的,不方便携带。”刘女士对这种找零方式不太满意,最终店员用手机转账的方式给她找了45元。(6月12日《现代快报》)
近年来,“无现金”出门已是家常便饭,大家都习惯了手机扫一扫就能收付款的便捷。然而不能忽视的是,仍然有不少人在使用现金,尤其是有些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或不适应手机支付的老年人,只能选择现金支付。可他们常常遭遇商家拒收现金、不设找零等限制,深感无奈。
电子支付只是支付方式的一种,而非唯一。商家以各种理由排斥现金支付,不仅违反了金融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影响到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正常流通和使用,也强行剥夺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相比电子支付渠道,接受现金支付会增加找零、清点等工作负担。一些商家为图省事,刻意增加消费者使用现金支付的难度,实则是一种与己方便的自私做法。
移动支付的普及,是为了给消费者带来方便。如果反而给使用现金支付的人带来障碍,无疑就是顾此失彼。早在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就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发布第18号公告,明确要求“各类主体均应尊重公众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强调“不得采取歧视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造成数字鸿沟”。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同时多做宣传,让更多的人明白,现金支付从未被抛弃,更不应设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