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洪举
6月6日,肇庆有关部门发布情况说明,针对“广东肇庆一业主买下42套公寓房拟全部打通”一事,涉事业主姚某初步统计已违规施工约700平方米,已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改正,同时将姚某涉嫌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移送市城管局依法依规处置。(6月7日央广网)
现实生活中,业主在装修商品房时,轻微改变室内格局、砸墙改窗等都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但动用大型机械拆除间隔墙体并野蛮施工约700米的装修行为,不像装修,更像“拆楼”。对这种已经影响到众多住户安全的“拆楼”式装修,相关部门势必严肃处理、以儆效尤,给不顾他人安危的破坏式装修画上休止符。
众所周知,拆墙断柱、大肆破坏承重墙的“拆楼”式装修,会严重危及到整栋楼的安全,可能带来墙体开裂甚至楼房坍塌等极其严重的后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破坏式装修行为,轻则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重则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有的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无视他人合法权益,为一己私利肆意破坏,除了胡乱拆墙,还有的随意更改排水管、排线管、打穿地板,导致上下楼邻居无法正常排水、用电等等,针对这类行为,侵权业主应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如果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行为人将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面临更加沉重的法律代价。
在一些野蛮装修事件中,施工方、监管方也难辞其咎。施工方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理当很清楚房屋构造哪些部分不能轻易改动拆毁;监管方在收取押金的同时,对装修进度也要承担管理责任,负有监督、劝阻、举报违规装修的职责。如果施工方、监管方仅是收钱了事,显然难逃其责。有关部门对此应加大处罚和打击力度,对野蛮装修行为形成警示效应,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