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通讯员许潇)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5月31日至6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鸣率调研组赴武汉市、宜昌市、仙桃市,就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省法院院长游劝荣、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调研活动。
刘晓鸣肯定了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效。他强调,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对服务长江大保护、落实我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保障先行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最严密法治筑牢生态屏障,提升高质量发展“含绿量”和人民生活幸福指数。要适应环境资源案件专业性、复合性和跨区域性等特点,建立健全审判体系、机制和队伍,推进专门化、专业化、数智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水平。要深化司法协作、“两法”衔接和区域协同,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标准,构建多元共治、协同保护工作格局。要运用恢复性、预防性司法理念,加强诉源治理,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引导作用,努力实现政治、法治、社会和生态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