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余瑾毅 通讯员 刁盈超
5月29日,武汉市钢城第十九小学、红钢城中学的数十名学生走进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红钢城中心人民法庭,度过了一个“法治儿童节”。法官们用一个个鲜活案例,向孩子们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旁听完一场家事庭审,一位小学生将家中纠纷写下来,向法官咨询。
青山法院审判员胡阳感叹:“家是讲爱的地方,但爱是项本领,不是天赋。《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引我们如何去做合格的父母。”
去年,胡阳在承办一起离婚案件时,根据当事人陈述,敏锐觉察案情需要适用《家庭教育促进法》,遂由员额法官邀请家庭教育立法专家同向当事人发出武汉市首例家庭教育令。
红钢城法庭是青山区家事和道交一体专业化法庭,《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一年来,审理的约800件家事案件中,超过68%涉及未成年人。该法庭负责人陈倩倩介绍,法庭对所有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全部实施家庭教育指导,形式包括口头或者书面,内容涉及抚养、探望等,尽量将家事案件对未成年人的伤害降至最低。
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以来,陈倩倩感到明显变化。
“原来双方求快速办结,全程不愿沟通,但审判人员给出家庭教育指导意见后,双方愿意坐下沟通,甚至再慎重考虑双方的决定。”陈倩倩曾见到,上一秒还在为财产针锋相对,下一秒为了孩子而心平气和协商离婚事宜的当事人。
日前,刘某(女)向该法庭提出离婚请求。她与杨某(男)结婚10余年,育有两女,均未成年。原告认为被告对家庭没有责任感,感情破裂。
承办法官袁频了解到,刘某身患重病,且一个女儿患自闭症,杨某打零工养家,生活压力让两人心理压力无法疏解,时常对家人、孩子发火。
袁频5次调解,同时请来心理咨询师疏导两人心理,并从情、理、法的角度给当事人上了堂“家庭教育课”。最终,两人主动相拥、和好。
陈倩倩说,家庭教育指导意见令更多的当事人主动承担起家庭责任,避免了对儿童的二次伤害。
据悉,今年该法庭已建立家事案件结案跟踪回访及社会观护制度,及时回访家庭教育行为不当、发出家庭教育令的案件,密切监控被申请人是否仍有怠于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家庭教育方法明显不当的情形。对于离婚案件,结案后定期了解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家庭教育方法不当、监护责任履行不到位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