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艳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发展方向和鲜明特征,同时蕴含着深厚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价值逻辑。
理论逻辑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恩格斯指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人通过实践认识与改造自然界,实现了人的本质和主体性,但同时也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的对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创新性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我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等生态伦理观念,蕴含极其丰富的智慧,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有益养分。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对西方现代化理论的超越。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都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这克服了西方传统现代化进程中征服自然、追求物质、先污染后治理的价值观念,打破了人与自然的对立关系。
历史逻辑
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国共产党人持之以恒的积极探索为我们提供了诸多经验。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了人民的生存,中国共产党进行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早期探索,在战乱与水旱灾荒中开展救荒、生产、育人等工作,通过改良水利改善工厂卫生和劳动条件满足工农的生存需要。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新时期,面对生产力水平低下和自然灾害频发的现状,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明确了社会主义建设任务之一就是改善生态环境,开展了大量改造自然的工作,强调发展林业、兴修水利、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
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将环境保护确定为基本国策,把“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写入《宪法》,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绿色现代化应该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路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科学发展观,将“人与自然和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写入党章。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彰显了我们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志和决心。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在处理人口与资源、经济与生态的关系上进行了不懈探索,使我国生态环保事业发生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转变,满足了人民从盼温饱、求生存到盼环保、求生态的需求。
实践逻辑
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我国通过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和提升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改革体制和创新机制,不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加强从江河湖库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和系统建设,让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人与自然关系好转明显。
新时代十年,我国生态文明实践取得的成就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肯定,中国已成为大气污染治理速度最快的国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图景正在展开,美丽中国建设不断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总体上看,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出现了稳中向好趋势。我们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才能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
价值逻辑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根植人民、造福人民的理论。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在发展经济中改善环境,共同创造天蓝水清山绿的生活,不断满足人民对优质生态环境的需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抓住了人民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解决的是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优质的生态产品被人民群众逐步拥有,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逐渐增强。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关乎人民群众福祉,人人是受益者、建设者、共享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对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负责。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那些既希望加快经济发展而又不希望走“先污染后治理”老路的国家贡献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即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齐头并进,为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提供全新选择。为了地球安宁,我们推动人类社会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型,积极参与和引领美丽中国、美丽世界和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建设,具有世界价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所倡导的价值理念,为人类社会实现绿色发展积累了思想财富。
(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