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龙华、通讯员孙苗)近日,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根据该计划,我省将用三年时间,扩大基层中医药人才有效供给,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79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5%,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8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我省将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要求每个县办好一所县级中医类医院,鼓励有条件的区根据规划举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诊所)。加强县级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建设,在全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条件的基础上,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
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全省将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扬优强弱补短”行动,开展“三专科一中心”(特色专科、平台专科、薄弱专科和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传帮带”工程等系列举措,到2025年,实现全部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60%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70%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75%和85%等各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