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张乐克 通讯员 李茂军 李伟
“重大隐患如果不治理,就可能造成重大事故。”5月18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召开“全省危化品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宣贯会,首次提出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目标。
拿出硬措施、不怕碰问题
5月以来,国家应急管理部和我省应急管理厅派出多个专家组,深入全省各地进行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指导。5月15日在武汉某危化品仓储企业检查时,专家现场列出34项问题清单,包括2项重大安全风险、3项重大隐患。例如,在原设计存储丙类化学品二乙二醇的储罐,更改储存甲醇、乙醇等甲类危化品,却未进行全面合规性评价;在甲类危化品仓库中,超设计范围储存丁烷等;储存桶装氢氟酸,却没有设置氟化氢有毒气体探测器;特殊作业管理混乱,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存在一个又一个盲点……
面对触目惊心的隐患清单,专家给出建议,储罐区停产整改。
然而,这家企业涉及到当地新兴优势产业的供应链,停不得、停不起的声音纷纷传来。
“为了保证供应链不断,必须要改。一旦企业出事,供应链将会彻底中断,现在整改隐患,是为了把这条供应链强起来、补起来、接起来。”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话掷地有声。
4月底,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甫一开始,我省拿出硬措施、不怕碰问题,对危化行业全面“体检”,对照国家标准中明确的20项重大隐患,首先摸清底数,实施动态清零。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徐克表示,要通过这次行动,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在日常监管和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中,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企业自查整改不予处罚
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如何落地?
围绕这一目标,我省应急管理部门出台一系列措施和办法,重点解决可行性、痛点、难点问题。
首先是摸清底数,通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自改,专班专人负责,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
“动态清零要做到五个落实。”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消除重大隐患问题往往不是短期、即期见效的,根据相关法规,需企业拿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过程中的预防事故措施(应急预案)。
“严禁政府买单帮企业查隐患。”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去监管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帮助企业查隐患,结果是把企业查隐患“这辆机动车变成非机动车”,企业自身的动力丧失了,政府不推,企业“不走”。专家组在一两天时间,很难查找所有隐患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必须企业自查,鼓励企业聘请专家团队长期进驻,像家庭医生帮助企业“治病”,政府进行规范管理。
为此,我省主管部门出台细化配套办法,对于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如果企业已经纳入自查整改的,将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