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胡琼瑶 通讯员 马煜 胡申华
“一大半的龙虾饲料款终于追回来了!”5月14日,接到“小龙虾巡回法庭”庭长李红的电话,潜江市熊口镇饲料经营商赵忠益激动地说。
赵忠益在熊口镇经营小龙虾饲料门店多年,近几年,销售范围逐渐扩大,部分销售欠款难以收回,影响了正常经营。无奈之下,他一纸诉状把身在安徽的欠款人告上法庭。
经过“小龙虾巡回法庭”云上开庭,顺利审结案件。
“小龙虾巡回法庭”是潜江熊口镇的一项创新。熊口镇是“虾稻共作”种养模式的发源地,有万亩“虾稻共作”示范田。随着小龙虾养殖经营主体的增多,土地流转频率很高,租赁合同纠纷较多。据悉,熊口镇去年接到有关小龙虾纠纷案件多达79件。
为了高效化解纠纷,去年初,在潜江市法院的指导下,“小龙虾巡回法庭”在熊口镇赵脑村示范基地挂牌成立。
“既审案,又普法,帮助‘虾老板’维权。”李红介绍。
彭某是一名小龙虾养殖户,2016年在某虾稻共作专业合作社租赁虾池56亩。截至2022年3月7日,彭某共欠该合作社租金18万余元,双方因此产生矛盾。
尽管所在村、镇一直在做双方调解工作,但收效甚微,无奈之下,双方当事人来到“小龙虾巡回法庭”寻求帮助。
庭审现场,经过普法教育,当事人很快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同意向原告分期支付拖欠的租金18万余元。
“巡回法庭”还有一项重要职能是法治宣传和普法释法。每次有案件开庭,在与当事人协商后,法庭在示范基地现场开展示范诉讼,开庭审理案件。庭审当天,除原、被告双方外,法庭还邀请了村干部和部分村民到场旁听。
“现场开庭让大家都深感震撼,增强了大家的法律意识。”潜江市绿途虾稻共作合作社副主任赵甫平说,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庭审结束后,有好几户虾农主动补交欠付的虾池租金。
“巡回法庭”还制定了诉后回访制度,了解案件的履行情况。对已经履行的案件,提醒当事人注意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例如,赵忠益的案件审理结束后,法官提醒他,为防止这类事情再发生,尽量少赊账,遇到实在需要赊账的,先核实对方的身份,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及时跟对方在微信上对账。
自“小龙虾巡回法庭”设立以来,涉虾纠纷收案数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3%,涉虾案件平均办案周期从52天缩减至不足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