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日报评论员 程曼诗
《半月谈》近日刊发文章:《借调人员比在编人员都多?不能让过度借调加重基层负担》,记者在调研中发现,有的上级单位借调人员接近甚至超过在编人数,有的基层单位在岗人员竟少于被借调人数。此前,有某地级市的组织部门披露,全市一次性清退借调干部1400多人,其中市县两级部门从乡镇借调的干部就有600多名。
借调,是一种灵活的人员流动和公务协助方式。借调的初衷,本应是促进干部交流培养,以及面对一些特殊任务、重大事项的临时应急和有益补充。然而,不少借调却走了形、偏了调。借调范围广、借调理由杂、借调人数多,你抽我,我借他,违规借调、过度借调等“任性借调”愈演愈烈。少数上级单位说借就借、想借就借,一纸函调,甚至一个口头招呼,就把一个个“中流砥柱”抽走。临时性、特殊性的短期借调,慢慢演变成长期性、常态化。有的不问归期,有的反复借调,基层不敢不应,导致“气血不足”“营养不良”。有的被借调者人事关系在原单位,在职务晋升、职称评比上也可能受影响;还有少数被借调者中不乏有“关系借调”“亲情借调”,一时进不去的单位“曲线救国”,伺机而动;还有的既不在借调单位上岗,也不回原单位上班,身处“交叉地”,享受“两不管”待遇。
一到年底,很多地方会对借调人员进行清理。但借调乱象依旧会“春风吹又生”。究其原因,缺乏刚性约束,缺乏制度规范。一方面,由于人员编制结构没有适时调整,借调会出现人岗不适应;另一方面,如果长期习惯让下级单位支援,不免无形中催生出人浮于事的“甩手掌柜”、动动嘴皮子的“二传手”。对被借调单位而言,一方面是人才流失,一方面是财政负担。很多基层单位本就人手不足,很多“笔杆子”“门面担当”又被借调走了,一旦被“掐尖”,难免陷入两难。
终止“借调任性”,就要终止“权力任性”。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才能更规范、更持久。什么情况能借,什么情况不能借,借到什么期限,什么情况必须返回,应该由规章制度说了算。借调人员管理,也综合反映了一个单位在思想作风、工作方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整体素质。只有按规矩来、按规则办,才能风清气正、权责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