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5月17日

湖北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制度供给、提升服务质效——

法治力量为流域综合治理赋能

2022年4月,俯瞰长江岸线整治修复工程。 (视界网 付蓓蓓 摄)

公安县开展“长江大保护”宣传活动。 (资料图片)

黄石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咨询,帮助市民化解矛盾。

5月初,宜昌举行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曾雅青

阅读提要

治荆楚必先治水。

今年,我省部署实施《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努力构建现代化流域综合治理体系。

在此过程中,我省司法行政机关从加强制度有效供给、推动共建共治共享、提升法律服务质效等方面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提升流域治理法治之“效”——

襄阳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为环境发声

当生态环境受到破坏,谁来替“它”发声?

在湖北,有4家面向社会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能做生态环境受损的见证人、举证人。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是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内容之一,是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公益诉讼、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重要环节,也是严厉打击生态破坏和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湖北首家从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专业机构成立于2017年,次年完成首例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案,为一起公益诉讼提供了有力证据支撑。

此后,省司法厅持续规范全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与运行,提升鉴定业务能力,为我省环境司法、环境监督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等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两年前,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对某工业园区进行检查时,发现有刺激性气味的废水。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摸排调查锁定了废水来源,是一家化工企业在拆除堆放已久的废旧生产设备(反应釜)时产生的冲洗水。

冲洗废水沿厂区围墙管沟漫流,沿雨水管网排向附近村庄。

废水含有污染物,对村庄地表水生态环境究竟造成了何种程度的损害?这需要专业力量给出答案。

当地负责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机构接受委托后,通过虚拟治理成本法量化生态环境损害价值等方式,评估认为此违规排放废水行为已造成事实上的生态环境损害,并依法计算出受害村庄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数额,为后续生态环境修复提供了重要依据。

“高质量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是积极利用法律服务推动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持续推进司法鉴定行业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为流域治理、生态环境损害公益诉讼等提供法治保障。

找准流域治理法治之“本”——

宜昌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5月初,宜昌市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妇女联合会等部门联合举办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

12支从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中选拔出的参赛队伍,从现场调查取证、非现场监管技术运用、典型案例分析、法律法规理论知识测试等方面,真实检视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行政执法事关民生。

在流域综合治理过程中,为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省司法厅要求,重点围绕流域生态保护涉及的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

在宜昌,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强——

推动县市区司法局调整优化内设机构,明确亮出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公开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统筹司法局机关全体干部、法律服务人员以及纪检监察人员、法官、检察官力量,组建强有力的执法监督工作专班,确保个案监督力量到位。

建立定期报告及通报制度,各县市区每月就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设置挂牌、岗位力量调整配备、工作专班组建、问题线索收集、个案监督案件办理等情况进行报告,宜昌市行政执法监督局每月对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我们将继续瞄准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目标,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行为执法监督、城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和机制建设,为《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高效实施保驾护航。”宜昌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

突出流域治理法治之“重”——

黄石依法调解深化散乱污企业整治

4月的夏浴湖,绿意盎然,生机勃勃。

多年前,这里还是另一片景象——施工渣土、建筑垃圾等四处堆放,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湖中,气味难闻、水质更是堪忧。

为还绿于民,当地决定“关停并转”湖边“散乱污”企业,大力推进流域综合治理。

“企业面临关停、搬迁,肯定不太愿意,若处理不当很容易使矛盾激化。为此,司法所与村委会联合参与整治工作,专门负责化解矛盾纠纷。”黄石市西塞山区司法局河口司法所有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介绍,这些企业大多数是本土企业,在当地经营多年。有的企业负责人担心换个地方经营成本太高,有的企业则担心失去老客户,还有企业认为麻烦,直言拒绝。

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村里的调解员一起不断走访、沟通,说理又说情。

一方面,调解员从邻里角度出发,与企业负责人共同回忆夏浴湖过去的“净、清、美”,再看后来的“脏、乱、差”,请他们支持帮助,让夏浴湖恢复如初。

另一方面,司法所工作人员则从法理入手,告诉大家污染环境给当地带来经济损失,破坏生态环境严重的更要承担刑事责任。

经过持续沟通协调与矛盾调解,企业从“要我拆”到“支持拆”,从“抵触拆”到“自觉拆”,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基层调解员花费近半个月时间,协助关停并拆除周边散乱污企业34家,腾退土地6万平方米,流域治理工作得以有序推进。

如今,夏浴湖复绿工作还在持续进行中,山青水绿、游人如织的美好景象,已重现眼前。

为突出流域治理法治之“重”,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加快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着力化解流域综合治理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助力实现基层安、荆楚安。

唱响流域治理法治之“曲”——

荆州让保护长江理念深入人心

“长江是我们的母亲河,每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她。要从我做起,不违法捕捞,用实际行动去爱护我们的家园。”

今年3月,洪湖市司法局联合该市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共同开展“保护长江法治先行”宣讲活动,为全市3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讲授“绿色”法治课。

活动现场,一名因非法捕捞被判处刑罚的社区矫正对象走上讲台,结合自己的犯罪经历和悔恨心情现身说法,警示大家要增强法治观念,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自觉维护流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聆听宣讲后,社区矫正对象表示,要做到不污染长江水源水质、不破坏长江沿线设施资源、不影响长江航行安全、不违法捕捞长江水生生物、不非法占有长江河道、不非法建设、不非法采砂,守护长江母亲河。

流域治理,需要人们的共同努力。

为让“保护”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荆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重要职能作用,将流域治理作为“八五”普法重点,汇聚全市各地各部门力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广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同时,围绕重点普法对象开展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把长江保护法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和“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乡村”主题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

“我们还将组织普法讲师团深入开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将长江保护法有关规定纳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生态文明条款,引导群众形成长江大保护的价值认同和行动自觉。”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法律明白人”培养等工作为抓手,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夯实流域治理法治之“基”——

黄冈专项清理200余部政府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立好流域治理法治之“规”,破除制度藩篱是其中重要环节。

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司法行政部门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配合、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行政法规性文件纳入清理范围。

此项工作将专项清理同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为确保《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顺利实施扫除制度性障碍。

今年4月,黄冈市印发通知,全面启动该项清理工作。

通知要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不符合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应当废止;主要内容与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应当废止;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者管理方式已经改变的,应当宣布失效;文件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修改或者评估后重新公布……

黄冈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次清理将重点围绕与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的11种情形进行。

目前,该局已将6部市政府规章、194件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进行分解,由39家市直单位提出初步清理意见,集中审查后提请市政府审议决定。

同时,黄冈市内县、乡两级政府及市、县政府部门的清理工作也在同步开展,全市清理工作将于7月20日前全面完成。

“通过清理,我们将全面扫除与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制度性障碍,破除无效制度约束,为流域综合治理提供更优质的制度保障。”黄冈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除文件清理外,省司法厅还将积极按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做好《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审修工作,并在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协同立法工作,力求依规治水,守护流域安全。

记者手记

立好法治之规

□ 曾雅青

流域安全事关永续发展,事关人民福祉。

编制实施《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是省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抓手,也是湖北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路径。

规划纲要公布之后,省司法厅提出“立好流域治理法治之规、提升流域治理法治之效、夯实流域治理法治之基”,全面履行依法治省、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责,为规划纲要高效实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截至目前,省司法厅已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的意见》,明确九大工作重点。

相信在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的努力下,定能更好地服务保障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力量。

(本版图片除署名外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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