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汪洋、通讯员陈思)日前,咸宁市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自然生态公园)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复,成为继四川成都、深圳龙岗后的第三个国家级公园城市标准化试点。
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咸宁市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出申请,请求批准开展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自然生态公园),并报送相关建设方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复函中表示,试点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支撑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标准体系,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强化标准实施应用,提升标准化治理效能,打造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的“咸宁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试点期为3年。
咸宁市主导制定的《公园城市建设指南》,为国内首个公园城市建设省级地方标准,2019年10月经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
据悉,咸宁市将围绕“生态优先”“产业赋能”“绿道串联”“全域公园”“特色塑造”五大策略,启动实施试点建设任务,以标准化规范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指标,推进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构建支撑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的新型标准体系,推动《公园城市建设指南》上升为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