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刘振雄 通讯员 金浩
5月11日上午,汉口江滩法治广场,湖北省、武汉市信访部门联合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日活动。工作人员现场“摆摊”为群众答疑解惑,宣传解读《条例》,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指引群众依法逐级走访、自觉维护信访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5月是《条例》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月。一年来,《条例》宣传及教育培训、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在全省各地持续开展,全力推动《条例》进村湾、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持续掀起“学条例、知条例、用条例”热潮,不断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条例》自去年5月1日实施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五位一体”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更加规范高效,信访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一大批信访突出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
去年5月1日以来,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条例》学习贯彻专题部署会,对重点任务逐项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落实路线图和时间表,将《条例》学习贯彻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谋划部署、纳入各级党校党性教育内容,写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纳入“三个环境”专项巡视、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省委重点工作考核。
为营造学《条例》用《条例》氛围,我省做到了全覆盖培训、全方位解读、全媒体宣传。信访系统主要负责同志作专题辅导近400次,组织培训3000余场次,培训党员干部30万余人次。持续在乡村、社区和信访接待场所悬挂标语、张贴《条例》、发放手册、巡回宣讲,以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条例》送到千家万户。信访部门实行包片负责,下沉一线开展宣讲活动。省信访局制作学习《条例》视频微课堂43期,浏览量10万余人次。
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
广大群众对《条例》知晓度提高,学用能力增强,我省信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也随之提升。
省委省政府出台《湖北省实施〈信访工作条例〉办法》,着力健全五级书记抓信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夯实各方信访工作责任。去年7月,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17个市州、99个县(市、区)、1255个乡镇(街道)同步建立信访联席会议机制,覆盖率100%,齐抓共管信访工作格局得到健全。
建立了信访举报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交和追责问责机制,适当时候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建立了联合接访、研判会商、依法退出等机制,信访工作贯通机制得到健全。对领导干部信访工作履职不力予以约谈、通报、挂牌督办。及时推进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工作,共废止各类文件制度7件,失效5件,修改24件,继续有效30件,并修订完善信访事项办理规则、来访接待规则、信访督查办法、异常信访行为工作办法,制定信访事项网上办理规程,信访工作监督体系得到健全。
基础业务进一步规范
为着力提升及时就地化解矛盾水平,初信初访办理制度、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制度、信访督查督办制度、常态化信访积案化解机制也得到加强。
各地坚持“定目标、列清单、管过程”,实行“转交、受理、办理、回访、评价、问责”闭环管理,初信初访平均办理时限仅为10.6天。坚持线上受理与线下办理相结合,在黄金72小时内,对初信初访实行件件上门或电话回访,及时告知受理情况、办理进度和结果。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常态化,《条例》实施以来,省领导接访下访50次、包案化解疑难信访问题33件,带动全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2.5万余次、包案化解疑难信访问题1.5万余件。
信访督查督办,我省建立了党委和政府专项督查、联席会议和信访部门日常督查、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重点督查机制。《条例》实施以来,省级实地督查50余次,制发督办提醒函、风险警示函、问责建议函400余份,倒逼责任上肩、矛盾化解。全省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对中央和省信访联席办分别交办的4691件、7386件信访积案,实行清单动态销号管理和“双交办双督办”。
智慧创新进一步增强
我省信访工作还实现深化大数据应用、融入大安全格局、构建大治理体系等创新。
智慧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了信访投诉、办理、查询、跟踪、监督、评价“一网通”。加强大数据分析,精准为房地产、金融、安全生产、教育、营商环境等领域风险“画像”,去年以来向省委省政府呈报分析30余篇。定期扫描透视103个县市区信访矛盾态势,编发信访指数,为县域治理提供决策参考。借公安机关“情指勤舆”一体化平台建立信访日报告、周研判、月例会、季体检、年考核制度,及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行动性预警信息。推进县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联合接访、调处、帮扶,对群众诉求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大力推行调解员、律师、心理咨询师等参与信访处理,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作用。《条例》实施以来,省信访局向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3700余次、心理咨询80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