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徐女士,18157636811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冯先生,13588505647
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债务情况(截至2023年3月31日)
序号
债权行/原债权人
借款人名称
担保人
借款合同编号
本金
欠息
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湖北省禾正行投资有限公司GWXS(2013)-XT037-001号、中长资(汉)合字(2014)025号13,231.8927,158.35湖北省禾正行投资有限公司、姚富耀、姚昀言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壁支行荆州市金隆建设工程公司0181800501-2015(EFR)00003号、0181800501-2016(展期)0001号2,618.732,252.96湖北同盛联合置业有限公司、卓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穴支行武穴市信德纺织有限公司0181400010-2016年(武穴)字00071号、0181400010-2017年(武穴)字00075号839.94525.53武穴市信德纺织有限公司、卞毅、卞健、黎冬秀
注:1. 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借款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 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前手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 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