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婧、通讯员陈永明)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雪荣率调研组,先后赴武汉市、孝感市就《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开展立法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两市部分绿色建筑设计单位、建设项目等,并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等进行了座谈。
刘雪荣充分肯定两市在发展绿色建筑方面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制定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他强调,要加强相关知识宣传普及,使相关参建单位从源头上落实绿色建筑规范标准,提高业主对绿色建筑的认可度,让绿色建筑理念深入人心。要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协调统筹,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调研组及相关起草单位要做好调研后半篇文章,梳理汇总、认真研究、总结提炼立法调研成果并将其体现在立法内容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