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许应锋、通讯员邹景根、涂思兰)4月17日,郧西县发布《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提出,县政府每年统筹各类财政资金3000万元,用于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奖励为郧西文化旅游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办法》规定,当年被评定为国家3A级、4A级、5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创建单位2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被评定为3A级、4A级、5A级旅行社的,分别给予创建单位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被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旅游民宿、农家乐的,分别给予创建单位5万元、1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据介绍,郧西县决心打造全国一流知名旅游目的地。近年来,该县已成功创建五龙河、龙潭河、“天河水乡·七夕画廊”等A级景区13家,其中4A级景区4家;该县还把67个示范村当成景点建设,与全县A级景区相互辉映,打造融入功能配套、景观协调、文化传承的乡村农旅观光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