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胡弦 通讯员 毛飞 实习生 孙怀宇
编者按
跑好“第一棒”,助力“全年彩”。今年一季度,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将省委、省政府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的重要要求项目化体现到全省执法工作上来,切实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北贡献执法力量。
一体化早谋划、积极发挥“头雁作用”、全面压实责任……4月19日,湖北召开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暨大练兵动员部署会议。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发挥主力军作用,勤勉履职、勇于担当,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据统计,1至3月,全省生态环境执法立案784件,下达处罚决定书案件410件,罚款约4162万元;适用《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案件83件,其中按日计罚案件2件,查封扣押案件40件,限产停产案件16件,移送拘留案件22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件;此外,全省共依法免于行政处罚案件48件,免罚金额约472万元。
八大专项行动进展顺利
今年一季度,省生态环境厅将筛选和发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工业企业污水排放执法检查等八大专项行动纳入评审。为促进重点执法任务落实,省生态环境厅以执法计划为牵引,引导各地锚定目标,聚焦重点,狠抓执法落实。经综合评比,一季度整体进展较快的为武汉市和宜昌市,无整体进展滞后市州。
为积极推进八大专项行动,随州建立“旬调度提醒、月例会督办、季评审通报、年综合评比”闭环管理机制,每月聚焦进展滞后项目,组织支队班子成员分片包保,驻点盯办,一线帮扶;同时推行生态环境执法“三个一”工作法,重点对143家重点环境监管企业,年内实施“一次敲门提醒、一次体检帮扶、一次送法培训”执法帮扶全覆盖,让执法人员当好企业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员、讲解员和环境问题的体检员、指导员。
荆门开展了工业园区水污染、“三磷”企业环境问题、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回头看”等专项整治行动20余起,加强VOCS(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企业、大气臭氧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等日常执法检查。
“学练”结合砺精兵
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发扬生态环保铁军精神,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执法大练兵工作取得标志性突破。在近几年顶压奋进、顽强拼搏、接续努力下,2022年湖北大练兵成绩跃升至全国第四,并首次获得全国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省级集体,实现省、市、县、个人四级荣誉全覆盖。
咸宁以学促练、以赛代练,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走深做实。以技能比武活动为契机,咸宁坚持干什么练什么、练什么比什么,聚焦执法主责主业,通过交叉执法检查暨技能比武活动查处案件19起,罚款约112万元,增强活动的实效性、针对性。
武汉选树45名执法骨干组建执法尖兵库,因地制宜培养专家型执法人才,加快构建“一大队一特色”工作格局;开展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新技术新装备应用、规范着装队列演练“三位一体”练兵活动,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养;投入750万元配备无人机、热成像仪等现场执法辅助设备,促进执法工作提档升级。
突查暗访找漏洞
从4月起,襄阳市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现场检查,每两天安排一组开展一次检查。
截至目前,襄阳共暗访检查点位19个,发现环境问题21个,均及时交由属地分局依法查处。同时,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全市第一批53家重点企业开展了体检式执法帮扶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全程陪同,发现涉嫌违法行为及时固定证据。目前,全市共排查出环境问题520条,生态环境部门已对其中29条涉嫌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处理。
荆门坚持在信访调处中“见功底”。2022年,荆门累计受理办结各类信访投诉245件,较好办理了湖北某新材料有限公司露天喷漆影响居民生活、九里乡小塑料加工作坊污水横流等信访件,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老大难问题,在办结回访中受到一致好评。
公然伪造环评批复文件
某环评公司环评负责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通讯员雷龙、胡敏、实习生孙怀宇)批复文号不一致、审批公章有问题,环评文件有疑点!咸宁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细节抽丝剥茧,发现并处理了一起公然伪造环评批复文件的案件。目前,涉案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去年9月9日,咸宁市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站组织对2020年1月至2022年7月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批情况开展清理核查,发现两份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疑似伪造。“主要问题是环评批复审批文号与咸宁市辐射类建设项目审批文号不一致,而且环评批复审批使用的公章也不是我们规定的公章。”该站相关负责人介绍。
咸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迅速立案调查。经核实,咸宁市生态环境局从未批复过上述两份批复文件,确系伪造。在公司和服务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湖北某环评服务公司环评负责人周某为减轻工作量,使用图章生成工具自行制作公章样式,伪造了涉案的两份环评审批文件。同时查明,该案涉及的两个建设项目均已开工建设。
周某上述行为已构成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咸宁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同时抄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10月25日,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
经执法人员调查,涉案两个建设项目的企业有证据证明无主观过错,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涉案企业立即重新编制两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该企业于2022年12月7日重新报批后,已取得环评批复。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约束建设项目与规划环境准入的法制保障,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本案是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首次通过核查、发现伪造公文违法犯罪问题,案件性质十分恶劣。本案通过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与业务监管单位的协调联动,做到行动同频、信息共享,精准打击环评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省环境执法监督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全面整治环境咨询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切实守护环评服务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