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张辉 通讯员 郑轩
4月23日,省政协召开“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月度专题协商会。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及时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民营经济取得长足发展。2022年,19家民营企业入围中国民企500强,排名全国第七,连续五年保持中部第一。如何以更大力度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我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
省政协主题发言人和邹薇、刘成奎、余丹、谭业明、张亚卿、邝远平、张国祥、刘世琴、党蓁等委员专家认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有改革开放以来积累的雄厚物质技术基础,有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有庞大的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广大民营企业一定能抢抓机遇、应对挑战,实现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会前,省政协经济委员会组织委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有关政策法规、文件精神,听取省直部门有关情况通报,确定了30个调研课题,通过下基层走访、面对面交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民营企业发展情况,共形成调研报告31份。
聚焦关切解决痛点 提振信心增强定力
委员们认为,尽管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一些困难,但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广阔、机遇充分、前景美好。
省政协主题发言人说,要进一步聚焦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关切及其痛点,统筹谋划,精准施策,以解决民营企业实际困难的成效,提振市场预期和发展信心。为此建议:
推动国企民企互促互融共同发展——
依托央企国企等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搭建国企民企共性技术研发与服务平台,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和省级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推动国企民企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体制相融、共同发展,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和发展态势。
旗帜鲜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进一步在理论上充分阐明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进一步持续推进政策宣传、抓好政策落地,进一步在舆论上营造尊重民企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引导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
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在规划“三高地两基地”“三大都市圈”等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项目中,建立面向民营企业的项目库,集中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不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构建国企、民企共同发展的市场主体生态链;扶持产业联盟,助力产业链发展。
清除有碍公平竞争的制度障碍——
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快清理普遍存在的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和做法,解决部分领域存在的“明放暗不放”“虚放实不放”等问题,破除民营资本进入重点领域的隐形障碍,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解决民营企业准入门槛过高的问题。
撒播“阳光雨露”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委员们认为,要做好撒播“阳光雨露”工作,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就打好降本减负组合拳,持续推进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们建议:
持续加强惠企财政金融支持——
继续落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
推动落实阶段性减免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
简化用地审批流程,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企业在现有工业用地上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加收土地价款。
针对中小企业抵押物、信用不足等融资难题,督促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为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深化涉及民营企业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评审流程,提高评审时效,创新评审模式,提升政府性投资项目结算效率,坚决杜绝政府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问题。
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涵养良好社会风尚,鼓励和支持各级党政干部坦坦荡荡同民营企业家交往、乐于同民营企业家交朋友、敢于为民营企业发声。
坚持“两手抓” 培育高质量市场主体
委员们认为,市场主体是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主导力量。
就坚持政府市场“两手抓”,聚焦湖北产业结构特点和发展需求,着力培育高质量的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委员们建议:
千方百计稳市场主体、保市场主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通过减税降费、健全融资支持制度等政策措施,有效提高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对经营业绩突出的民营企业要给予激励、表彰和宣传。
坚持国企民企“两手抓”,着力培育“顶天立地”的龙头企业和“群星闪耀”的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通过外部引强和内部育强,打造更多在行业领域具有话语权和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建立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库,着力培育一大批在行业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单打冠军”,催生更多的“独角兽”“小巨人”企业。
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要素市场发展,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鼓励加大投入 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
就鼓励、支持和引导有能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委员们建议: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增强研发能力的专项政策。支持民营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对有实际成果的科研机构与企业实行双向奖励。培育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
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支持。完善和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争取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省级财政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培育基金。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覆盖研发、转化、产品首用等环节的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科技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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