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10日

林城相融 山水相依

——鄂州市建成省级森林城市回眸

鄂州依水而兴。

城在林中。

林水相融。

国有林场绿意盎然。

梁子湖畔景色宜人。

城区游园随处可见。

鄂州城区风景如画。

鄂州市地处长江中游南岸,西部紧邻武汉,东部对接黄石,南与咸宁接壤,北与黄冈隔江相望,处于武汉都市圈核心层,是长江经济带的节点城市。全市国土面积1596平方公里,总人口110万人。鄂州市先后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省绿化委员会的指导下,鄂州市全民动员、全员参与,致力于打造生态文明、绿色秀美的生态鄂州。截至目前,鄂州市林木覆盖率达17.18%,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9.21%,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7.67㎡,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5.29%。

统一思想认识

努力形成创森工作合力

鄂州市委、市政府把森林城市建设作为武汉都市圈核心城市的重大战略举措,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统一思想、强化责任、加大投入、全力推进,形成创森工作的强大合力和共同行动。

高位推进,合力共建。鄂州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林业生态建设,特别是进入“十三五”以来,从构建宜居宜旅宜业城市的高度,提出“生态立市”战略,启动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精准灭荒、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等林业重点工程,包括森林城市建设在内的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2017年,该市明确提出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形成市区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创建氛围。

规划引领,明确重点。鄂州市立足实际,科学编制《鄂州市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1年)》,以“绿满鄂州”为目标,将江、河、湖、山、城融于一体,营造纵横交错的森林生态网络、山水相依的森林城市景观带、星罗棋布的绿色产业,在市域范围内打造“一心一核一带,两山双湖三网,三圈九区多点”的森林城市空间结构。

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鄂州成立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鄂州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工作重点、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将39项创森指标逐一分解,纳入各级政府和市直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落实创建责任。同时,建立创森工作协调会议、市区联动机制和定期检查督办等制度,确保创森工作责任落实、组织有序、保障有力。

加强生态建设

着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鄂州市实施“绿满鄂州”“精准灭荒”“长江沿岸造林绿化”三大工程,积极构建森林网络体系,城乡生态面貌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生态产业进一步提升,各项指标达到省级森林城市考评验收标准。

生态廊道绿意盎然。按照“一街一景、一城多景”的绿化原则,该市以国道、省道、县道、乡村道路为重点,村、组、入户道路整体推进,全面实施道路绿化建设,道路绿化率达81.55%;城区完成街道乔灌林带绿化建设,实现城区绿化覆盖率39.21%、树冠覆盖率33.20%、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67m^2、城区主次干路林荫道路率81.84%。

水岸绿化如诗如画。通过实施长江防护林带建设工程、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等措施,市域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充分发挥了森林在净化水质、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等领域的作用,水源地森林覆盖率达91.21%。重点打造长江防护隔离林带,水岸绿化率达86.36%。

矿区复绿卓有成效。切实履行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的责任,将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地质灾害治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有机结合,打好组合拳,提高工作成效。截至目前,鄂州市废弃露天矿山面积53.87公顷,实际完成治理面积53.75公顷,完成率99.78%。

农田林网相得益彰。鄂州市构建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形成网带整齐、密度合理、“线、块”结合、连续贯通的农田林网,已成为农村的一道风景线、一道巨大的生态屏障。调查显示,该市宜建设农田林网农田面积43.2万亩,已建设农田林网农田面积37.5万亩,农田林网控制率86.81%。

乡村绿化稳步推进。各乡镇村结合“绿满荆楚”“美丽乡村”“精准灭荒”等重大生态工程,大力推进绿色示范乡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累计成功创建绿色示范乡村56个、国家森林乡村2个、森林城镇5个、省级森林乡村5个,村庄林木绿化率达到35.29%。

城区绿化不断改善。鄂州市相继建成樊口公园、东洋澜湖湿地公园、青天湖湿地公园、莲花山公园等休闲公园,城区绿化面貌不断改善。城区现有各类公园29处,公园绿地总面积达668.29公顷,500米服务半径对城区覆盖率达90.53%,城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大幅提升。全市现有大型生态休闲场所9处,面积共计40520.78公顷,10公里服务半径对市域覆盖率达86.90%。

严格保护管理

全面构建森林保护体系

全面推行林长制,切实把森林资源保护作为创森工作的重要内容。鄂州市实现林业资源四级林长责任区域全覆盖,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目前,全市共设立林长941名,其中市级林长13名,区级林长50名,乡镇级林长237名,村级林长641名。

自然保护地更加优化。该市实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整改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为梁子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洋澜湖省级湿地公园、鄂州省级森林自然公园,整合优化后,解决了自然保护地历史遗留问题,优化了保护地功能区范围,实现了保护和发展双赢的目标。

森林灾害防控不放松。该市持续开展“绿盾行动”“昆仑5号”“长江生态大保护”“森林督察”“松材线虫专项防治”“森林防火演习”“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及防治”,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近5年,没有发生严重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征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森林和树木、破坏自然保护地资源等重大涉林犯罪案件,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面积未增加。

生物多样性环境改善。鄂州市注重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树种植物以及其他有利于增加生物多样性的乡土植物,建立1处自然保护区、1处自然保护小区、2处森林公园、1处湿地公园,开展资源监测和科学研究,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各种野生动物。每年举办“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提高市民保护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栖息环境。

古树名木管理有序。该市严格执行《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编印《鄂州市古树名木画册》,对古树名木进行挂牌保护,落实保护管理责任,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

发展特色产业

不断加快兴林富民步伐

鄂州市坚持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举,以创森带动产业,以产业促进创森,林业自身从森林城市建设中得到发展,广大林农从森林城市建设中得到实惠。

建设林业产业基地。该市通过调整产业结构,结合林业项目建设,先后建成苗木花卉基地4.4万亩,林果、油茶和茶叶等名特优精品经济林基地11.41万亩,林药、林菜等林下产业基地0.37万亩。全市一大批产品获得“三品一标”认证、有机产品和绿色产品认证,涵盖胡柚、油茶、茶叶、油用牡丹、蓝莓、铁皮石斛、枣、梨、桃等大宗林果产品。“沼山”胡柚、“沼山”茶油、“梁湖碧玉”茶叶、“沼山春”茶叶等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柑橘类“鄂州胡柚”“天草杂柑”2个品种被湖北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为省级良木品种。

培养林业科技人才。鄂州市健全完善市、区及乡镇三级林业机构建设,从事林业科技成果的示范与推广。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培育铁皮石斛、胡柚、天草等优良品种,制定《鄂州胡柚丰产栽培技术规程》。

开展林业科技服务。定期举办各类专业技术培训,累计培训林农、公司(大户)20000人次。印发《铁皮石斛栽培管理技术》《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技术手册》《果树栽培技术手册》《鄂州胡柚标准化管理技术手册》《油茶良种丰产栽培技术》《实用家庭花卉栽培技术手册》等技术规范和手册10万余份,送到林农手中。每年举办科技“三下乡”活动,安排林业技术人员为林农排忧解难。

弘扬生态文化

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鄂州市始终把“人人参与森林城市创建,个个分享林业发展成果”作为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态文化活动,在全市掀起创森热潮,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8%。

市树市花得到公认。1988年,经由鄂州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鄂州市市树为樟树、市花为腊梅。近年来,该市坚持“适地适树,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新建重要绿地、道路节点、小区、单位、纪念林、义务植树基地等,积极扩大市树、市花的种植范围和数量。同时,在村镇绿化中推广和栽植市树、市花。

义务植树持续增量。鄂州市持之以恒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倡导林木绿地的认建认养,义务植树逐渐向制度化、基地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创森期间,该市新建义务植树基地70余个,累计植树860余万株,全民平均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

科普宣传深入人心。鄂州市鄂城区建立城市展示馆、麻羊垴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华容区建有杏福园特色产业科普示范基地,梁子湖区建有鄂州市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宣教展览馆、梁子湖生态文明馆。通过爱鸟活动周、全国科普日、世界地球日,集中宣讲林业知识、生态环保知识,营造保护珍稀动植物的良好氛围。近年来,该市开展创森宣传活动45次,森林文化深入人心。

示范活动如火如荼。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保护生态、植绿护绿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各区、各乡镇在村湾美化、绿化上争着上、比着干。全市山清水秀,景色宜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成为鄂州农村真实的写照。

创新保障机制

提高森林城市建设水平

鄂州市严格资源管护,创新造林方式,完善投入机制,加强档案管理,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省级森林城市提供坚实保障。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该市通过电视、网络、LED大屏幕、微信公众号、标语横幅展板、公共交通电子屏、宣传牌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营造出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城市森林文化品位。制作森林城市创建专题片,发放宣传单6万份,举办生态科普活动45次,着力提升全社会对创森的知晓度与参与率。

创新机制,保障经费。鄂州市创新投入机制,以工程为依托,以基地、大户、企业造林为主要形式,以产业发展为内生动力,通过财政整合、银行贷款、社会融资等方式筹集森林城市建设资金,保障创森投入。同时,大力培育市场主体,鼓励大户造林,调动全社会投资参与森林城市建设的积极性。

档案管理,规范完整。该市对开展创森活动以来所形成的各种文字材料分门别类,按照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组织管理五大板块进行汇编整理和归档,森林城市创建相关技术图件、文字、视频等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通过创建省级森林城市,鄂州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初步形成了林城相融、林水相依、林路相伴、林居相倚的森林城市格局,市民的绿色福祉显著增加。

鄂州市将擦亮省级森林城市这块绿色招牌,借风起航,向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迈进!


策划:鄂州市林业局

文图:徐浩 胡红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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