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新洲区法院依法快速调解了一起涉重点项目的服务合同纠纷,切实保障了市级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原告北京某农业公司因被告某旅游开发公司未按约定支付90万元服务款,将被告诉至法院,并要求对被告进行财产保全。考虑到案件标的涉及重点建设项目,该案承办法官多次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在限期内向原告支付了服务款。
这是新洲区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制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清单,将近200个企业和项目作为重点评估对象,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
(董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