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传来消息,在住建、税务、金融等部门配合下,3笔已办理贷款抵押的不动产以“带押过户”模式成功办理过户手续。办理业务的市民黄女士高兴地说:“‘带押过户’模式既缩减了流程,又精简了申请材料,规避了双方交易风险和利息成本,这种抵押贷款不动产交易举措太好了……”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大冶市申请办理“带押过户”,买卖双方贷款可以是同一家银行也可以是不同的银行,但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本市不动产交易;二是买卖双方、原抵押权利人、买方贷款机构必须达成共同意愿并签订“带押过户”协议;三是所交易的不动产只能有一次抵押登记。
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后,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迅速予以推广落实,全力深化不动产登记和金融便民利企合作,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孙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