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周寿江、通讯员胡曼李)近日,黄冈市检察院推出18条措施,服务保障黄冈建设武汉都市圈重要功能区、全国革命老区绿色发展示范区。
这18条措施明确,黄冈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黄冈、法治黄冈建设。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坚持宽严相济,促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守住流域安全底线,加大水安全、水环境和水生态等领域办案力度,助推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深化诉源治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助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围绕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重点,持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助推城乡融合,服务绿色发展。加强民生司法保护等。
坚持自立自信自强,提高服务保障黄冈“两区”建设本领。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健全完善检察工作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基层检察院法律监督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