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汪洋、通讯员姜明助)3月28日从咸宁市中国桂花城建设领导小组获悉,《咸宁市“中国桂花城”建设十条促进措施》(简称“桂花十条”)正式印发,真金白银支持中国桂花城建设。
“桂花十条”提出,将设立促进“中国桂花城建设”专项经费,用于桂花资源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品牌创建、文化传承利用、人才引育、产业配套服务和“中国桂花城”城市品牌形象建设等方面奖补。
在支持标准化桂花基地建设方面,“桂花十条”明确,对建设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桂花采花高效示范林、苗木高效示范林,经验收合格后,每个一次性奖补20万元,奖补对象每年不超过5个,择优选定。
鼓励建设单位通过有效创意设计,在城市景观建设中融入桂花文化元素,开设桂花主题酒店、民宿和餐饮店,对定期评选出的经典项目案例,按涉桂部分投资成本20%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年择优评选5个项目奖励,每个项目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并授牌。
涉桂企业在本地或外埠开设桂花产品线上线下融合实体门店,销售桂花产品持续一年以上且年销售额120万元以上的,每年依据标准择优选取3个门店进行奖补,每个不超过10万元。
咸宁现有涉桂企业400多家,加入咸宁市桂花协会会员企业百余家。根据“桂花十条”测算,预计每年新增奖补资金14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