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05日

敦请协商、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岸政征【2018】8号),江岸区后湖堤边路片旧城改建房屋征收项目于2018年9月22日正式启动房屋征收签约工作,签约期限已于2019年3月21日届满。现该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已进入尾声,但尚有部分被征收人仍未征收与实施单位协商、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为尽快完成该项目房屋征收工作,维护大多数被征收人的权益,请下列被征收人(催告名单),2023年4月12日之前前往谌家矶街道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项目指挥部后湖堤边路片分指挥部(地址:后湖堤边路造纸厂宿舍内原江北社区防汛指挥部,联系人:周斌,联系电话:18607183595)洽谈房屋征收补偿事宜。逾期未达成征收补偿协议的,我局将报请江岸区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与征收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有关规定,按照《江岸区后湖堤边路片旧城改建房屋征收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出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出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江岸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武汉市江岸区城区改造更新局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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