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蔡蕾 实习生 李佳静
“这是一家脱胎换骨的企业,我对我们的长期合作充满信心!”近日,与谷城县某物流公司签订深化合作备忘录后,某国有物流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前,谷城县某物流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某和员工陈某,因伪造相关文件涉嫌犯罪被起诉至法院。肖某被羁押后,公司多个项目停滞,以致经营困难,不少员工失业。
为尽可能保住经营主体,2021年5月,谷城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启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程序,对企业造成的经济影响进行分析、评估、研判,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
承办法官了解到,案发后,肖某等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800万元,相关责任人也系主动投案。根据犯罪事实、情节轻重,谷城法院及时为两名被告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确保公司正常经营。
如何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让企业健康地活下去、发展好?承办法官想到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随着企业刑事合规改革的不断推进,审判环节企业合规也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此前,谷城法院与谷城检察院共同出台了《关于企业合规案件审理相关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明确,在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启动的企业合规案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检察院应予支持配合。
2021年10月,谷城县某物流公司向法院和检察院递交《提请开展刑事合规监督考察的申请书》。2022年3月,湖北省检察院批准对该企业启动合规监管,谷城法院裁定中止审理。
在两个月的考察期内,谷城法院联合检察院、第三方组织,先后7次到该公司实地开展监督考察,并对第三方组织进行全流程监督。针对企业板块经营混同、企业管理不规范、诚信经营观念不深入等8项具体问题逐项进行现场督导整改。
同时,通过线上会议指导涉案企业加强内部治理,筑起合规风险防火墙。在“第三方考察+法检联合督导”监管模式的监督指导下,该公司围绕合规风险点健全完善各类合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共14项,并针对财务管理、规范经营等制度举办两次专题培训,对财务管理、合规风控等重点岗位组织全员考试两次,有效完成了合规承诺和合规计划中的整改项目。
谷城法院结合企业合规考察验收结果,以及到工商联、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走访掌握的被告人日常表现,依法判决对肖某、陈某免予刑事处罚。
省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全省首例审判阶段开展刑事企业合规性审查案件。
通过合规整改,谷城县某物流公司脱胎换骨,管理更规范、运转更高效,业绩也在稳步增长,其中纳税额由2021年的100万元,增长到2022年的300余万元。
通过合规整改工作的开展,也进一步增强了合作对象的合作信心,该公司与国有物流公司双方已签订深化合作备忘录,为后续合作落地奠定良好基础。
【短评】
“法治共同体”做优营商环境
□ 袁超一
随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对司法实践有了新期待。
司法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涉企案件往往标的大、案情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从司法程序的全流程、各环节综合评估经济影响。
在湖北首例审判阶段企业合规案件中,我省法检携手,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两项制度有机结合、灵活运用,帮助企业脱胎换骨。“法治共同体”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推动作用,得到极大彰显。
在涉企案件中,“依法办案”是前提,也只是最低要求。在法定自由裁量范围内,能不能找到最优解、最大公约数,要以人民群众的评价为第一评价,要以经营主体的感受为第一感受。
各司法机关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强化“法治共同体”意识,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同时,将涉企案件放到中心大局中去考量,既低头拉车,又抬头看路,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既做维护企业合法正当权益的“护航者”,又当服务企业合法合规发展的“店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