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通讯员刘宇航)根据省委部署,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反馈工作于近日全部完成。
3月20日至29日,11个省委巡视组分别向本轮巡视的33个脱贫县(市、区)党委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向被巡视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视发现的重要问题。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出席反馈会议并就整改提出要求。
反馈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被巡视地方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断强化管党治党责任,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强信心、稳增长、防风险、推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特别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着力实施强县工程、推进乡村振兴,取得了新进展。
反馈也指出了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理解不透彻、领会不深刻,推动落实有偏差;有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到位,破解发展难题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县域经济发展动力不足、推进不力;有的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不够有力,在稳定和安全方面存在隐患;有的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实,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重点领域违纪违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领导干部作风不严不实,担当精神不足,“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选任和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反馈要求,被巡视地方党委要正确对待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要求,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和“钉钉子”的精神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整改。要压实党委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真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统筹推进、一体整改。要建立长效机制,把“当下动真改”与“长远长久立”衔接起来,把“全面全域改”与“持续深化改”统一起来,把“本级带头改”与“上下联动改”贯通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要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抓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着力在加强源头治理、深化标本兼治、推动改革发展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反馈强调,被巡视地方党委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重要部署,牢记“三个务必”,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和成效为我省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应有贡献。
据了解,省委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