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许应锋、通讯员叶相成、顾才华)3月8日,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与十堰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从联合推进库区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深化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推动水源地保护立法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等六大方面,协同打造十堰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典范。
在联合推进库区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方面,双方将合作开展丹江口水库总磷问题溯源、入库河流汛期加密监测和通量监测、入库河流回水区水华风险防范、监测预警等。长江局将通过协调指导、技术帮扶,支撑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入库重点河流污染防治和回水区水华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协调上游城市加强协同防治,推动解决跨区域流域水环境治理中的难点问题。
在深化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方面,双方将共同推动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信息定期交流、尾矿库污染防治与风险隐患排查、跨省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编制衔接、入库河流“一河一策一图”修编、跨界联合应急演练等工作,促进提升丹江口水库水生态环境风险及事件应对水平。
在推动水源地保护立法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方面,双方共同呼吁推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立法,持续推动完善水源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