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乐克、通讯员李伟、商木林)身边就有应急避难场所,在城镇人均要有1平方米,能保障3至5天紧急生活所需,这是我省综合减灾示范创建的新目标。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近日,省减灾委员会、省应急管理厅进一步推动“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创建活动”下沉到乡镇(街道),发布全国首个综合减灾示范乡镇(街道)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味着我省在全国率先推动县、乡、村三级覆盖,打通防灾减灾“最后一公里”。
该标准明确了乡镇(街道)的风险排查、防控要求,细化应急救援机制,包括物资储备、人员和预案,同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如防灾减灾工程、应急避难场所、灾害预警系统等工程。
为此,全省每年安排2800万元财政预算支持,100万元鼓励综合减灾示范县,建设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每个支持50万元。
近年来,我省通过综合减灾示范创建,排查整改了一批安全隐患,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得到有效控制。据统计,去年全省因灾死亡失踪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因灾倒塌房屋、直接经济损失,分别比2019—2021年均值减少95%、96%、8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