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日报评论员 程曼诗
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在全省法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活动,提出7项重点工作任务和24项具体举措。与此同时,湖北检察机关办理首例审判阶段企业合规案件,帮助企业“解病灶”,引导企业“走正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经营主体生命之翼、经济发展活力之源,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只有不断跟进、不断优化,才能更好服务经济大局。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必须发挥好法治的保障作用,让遵纪守法的企业不吃亏,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从目前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的司法案例来看,着眼于微观用服务解决困难,着力于宏观借政策突破瓶颈,取得了有目共睹的积极成效,为营商环境的优化不断添砖加瓦。
“降本增效突破年”着眼于更充分、更积极地发挥司法职能,切实降低矛盾纠纷化解的社会治理成本,既做维护企业合法正当权益的“护航者”,又当服务企业合法合规发展的“店小二”。人民群众到司法机关,是为了解决急难愁盼,是为了找到解锁的钥匙。“依法办案”是必须的,但这只是最低要求,在法定自由裁量范围内,能不能在法律空间内找到最优解、最大公约数,要以人民群众的评价为第一评价,要以经营主体的感受为第一感受。如果以为挑水到了井边就是万事大吉,表面看按规矩办得无可挑剔,实质是外披绫罗缎、里穿烂棉袄,折射出来的推诿职责、敷衍民意,无形中伤害了公信力,拖延了发展的脚步。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才是对法治的尊重、对信任的尊重。
形成靠制度不靠人情、靠法治不靠关系的营商环境,就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健全法规制度、标准体系,降低交易成本、维护信用关系,不断破除各种“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让办事情顺顺利利、高效便捷,聚众智、集众力,这样的营商环境就能让更多市场主体轻装前行、加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