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戴小巍 张俊桥
“通过合规整改合规建设,公司‘脱胎换骨’,管理更规范、运转更高效,业绩也在稳步增长,其中纳税额由2021年的100万元增长到2022年的300余万元。”近日,一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肖某专程来到谷城县人民检察院,介绍企业经营现状,言语间信心满满。
2020年4月,肖某和员工陈某因涉嫌犯罪被谷城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法院。
肖某被羁押期间,公司多个项目停滞。眼看企业因自己的行为陷入困境,肖某十分悔恨。
肖某等认罪认罚,案发后积极将非法获得的相关款项全部退缴。谷城县人民检察院综合考虑案件情节和企业实际情况,依法及时变更肖某等人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让企业先稳下来、活下去。
“襄阳市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时,该案已进入审判阶段,对企业是否适用合规政策我们坚持审慎态度,确保符合政策要求。”该案承办检察官王东兴说。
面对企业强烈的合规整改意愿,检察院严格把握法律规定和企业合规改革精神要求,实地走访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经审查评估,认为案件符合企业合规适用条件。2022年3月,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意对该案适用涉案企业合规机制办理。
自此,该案也成为2021年3月湖北被确定为第二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省份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审判阶段企业合规案件。省人民检察院今年1月通报的数据显示,试点以来,全省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525件,涉及企业571家。其中我省办理的一个案例写入2022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备受关注。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具体到谷城这起案件,为规范案件办理,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及时与谷城县人民法院对接沟通,会签相关文件,双方围绕合规案件办理的证据收集、程序衔接、效果评估等焦点问题形成共识。
2022年3月9日,企业合规考察正式开始,检察院邀请法院全程参与企业整改过程。
“企业合规一般在审查起诉环节进行,以检察机关为主导。作为审判机关参与企业合规,对我们来说是一次全新的探索与挑战。”该案承办法官李斌说。
检察院会同法院、第三方监管团队,指导企业修改完善合规计划,确保制度漏洞弥补到位,合规风险防范到位。线上+线下,督导企业对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指导涉案企业加强内部治理。
考察期满,第三方监管团队综合评估认为,该公司在考察期内积极开展各项合规整改和合规建设,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向检察机关出具了合规考察书面报告。2022年8月31日,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对肖某、陈某免于刑事处罚的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肖某、陈某二人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有悔罪表现,从优化营商环境角度考虑,结合企业合规考察验收和社区矫正考察情况,可以对二人从轻处罚,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
“公司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今年我们还打算大幅增加投资,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肖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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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探索审判阶段企业合规,敦促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推动企业向现代化治理结构积极转变,为企业行稳致远打牢法治根基。”谷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永强说。